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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短信提醒20条

    时间:2016-06-29浏览:

     1.除外事、招商活动外,全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一律不准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2.“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的问题。
    3.“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课题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4.“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5.“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开展调研、培训、检查、考核、巡考、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的问题。
    6.“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举办校庆论坛、组织项目评审验收等活动中相互公款宴请的问题。
    7.“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的问题。
    8.“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同城各单位、院校、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的问题。
    9.“酒桌办公”,其实就是借办公之名,行吃喝之事,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格格不入。
    10.“酒桌办公”实质是“权力文化”,“酒桌办公”本质是权力寻租。
    11.坚决破除“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坚决整治“酒桌办公”歪风。
    12.各校各单位要将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作为禁令,做到令行禁止。
    13.让“禁酒令”入心入脑,坚持常抓不懈,维护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
    14.实施“禁酒令”,每一个人都是规定的执行者,也是监督者。
    15.坚决根除“酒桌办公”,让“酒桌办公”难有藏身之地。
    16.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7.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将采取随机检查、明查暗访、委托第三方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18.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19.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20.在整治“酒桌办公”方面,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给委厅机关党员干部作表率,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给全省教育系统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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