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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第一党总支第四党支部召开中央巡视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时间:2021-05-19浏览:

    514日,机关第一党总支第四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于伟荣同志主持,纪委书记马哲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监督执纪本领,会议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部分内容及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同时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聂鹏兵、朱运松严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刻的研讨发言,切实发挥好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

    支部书记于伟荣同志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他指出,作为纪检干部,要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要遵规守纪、严以律己,自觉以纪律和规矩尺子来衡量自身言行;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纪委书记马哲锐强调,《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全体纪检干部要抓好《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的学习教育,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应用,更好履职尽责

    (纪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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